姊姊只能語重心長的說一句:「歡場無真愛啊!」在夜店找男友真是自殺的行為。
突然想到慾望城市的一幕,凱莉對小助理說,20歲時別人請喝酒,30歲自己買酒,40歲就請別人喝酒啦。對我來說,男人請喝酒當然不錯,不過女人能夠自己買酒更開心。何必為了喝那一杯不怎樣的酒還要被吃豆腐或把自己放在危險的狀況下?
或許年紀不同,心境和想法也不同了吧!與其去夜店被當飛撲妹,或為了喝免費(又不怎樣)的酒還要跟無聊男social(翻白眼),我還寧可花錢買一瓶喜歡的紅酒好好享受或跟姊妹淘分享。
雖然說大家開心就好,但社會很亂,女生還是要多保護自己,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用錢的最貴啊!